项目 单位缴纳比例% 个人缴纳比例% | ||
基本医疗保险 |
按上年工资总额的7%征收 |
按本人上年工资总额的2%,另从基本医保划转2.9%进入个人帐户。 |
补充医疗保险 |
按上年工资总额的4%征收 |
个人不缴纳。 |
工伤保险 |
按上年工资总额的1.2%征收 |
个人不缴纳。 |
住房公积金 |
按上年工资总额的15%征收 |
按本人上年工资总额的15% |
失业保险 |
按上年工资总额的3%征收 |
按本人上年工资总额的1%由单位缴纳。个人未缴纳。 |
基本养老保险 |
按上年工资总额的20%征收 |
按本人上年工资总额的8%。 |
企业年金 |
根据本人工龄每月分别为120元/240元/480元/720元。(已从2011年1月起提高为储一补八)。 |
工龄1-10年每月15元,11-20年每月30元,21-30年每月60元,31年以上的每月90元。 |
生育保险 |
按上年工资总额的0.6%征收 |
个人不缴纳。 |
版权所有: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党委宣传部主办 地址:山西省太原市西线街39号 邮编:030024
Copyright © 2010-2018 晋ICP备11003482号 晋公网安备 14010902000009号 技术支持:智奇网络